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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监事会办公室在监事会的组织领导下,承担监事会日常事务、统筹监督评价工作、组织实施督导等职能。具体职责为:

1.督导学校发展规划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重点工作的推进实施。

2.督导学校教育教学质量、学科专业建设、学生教育管理、安全稳定、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。

3.组织信息员队伍建设。

4.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。

5.研究和推进学校监督保障和督导评价工作制度机制建设。

6.完成上级和学校部署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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